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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欢迎您使用由汕头市集通商业有限公司为您提供的SaaS软件及相关服务!(一)【审慎阅读】当您在创建集彧店铺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当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可向集彧客服咨询。(二)【签约流程】当您按照店铺创建页面提示、阅读同意本协议并完成集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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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欢迎您使用由汕头市集通商业有限公司为您提供的SaaS软件及相关服务!

(一)【审慎阅读】当您在创建集通店铺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当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可向集通客服咨询。

(二)【签约流程】当您按照店铺创建页面提示、阅读同意本协议并完成集通店铺创建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的,您应立即停止创建集通店铺

(三)【协议范围】

1.【签约主体】本协议由您与集通共同缔结,对您与集通均具有合同效力。

2.【协议变更与生效】集通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业务调整、维护交易秩序及保护各方权益等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集通将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变更后的协议将在“集通规则中心”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不少于7天后生效。如您不同意变更内容,可在协议变更内容生效前联系集通反馈意见。如您在变更内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集通提供的软件及服务的,则视为您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变更后的本协议。

3.【补充协议】由于互联网信息技术高速发展,本协议并不能完整罗列您与集通所有的权利义务,现有约定也无法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集通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项规则、协议文本及您订购集通软件时签署的软件订购协议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创建集通店铺并使用集通软件及服务的,则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一、定义

(一)【集通】:集通指研发并提供集通产品和服务的汕头市集通商业有限公司,以及其现在或未来设立的相关关联公司的单称或合称,以下称为“集通”或“我们”。

(二)【集通规则】:指所有集通在规则中心已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细则、公告等内容。

(三)【交易对方】:指与您的集通店铺发生关联行为或在您的集通店铺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买家。

(四)【关联店铺】:指与您为同一认证主体、同一提现银行卡、同一登录手机号及同一负责人的店铺。同一认证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同一实际控制人、关联公司、直系亲属。

 

二、集通店铺创建及认证

(一)【店铺创建及试用期】当您依据创建店铺页面提示,输入信息并完成创建流程后,即可创建完成一个集通店铺。店铺创建成功后,集通会依据您选择的软件给与不同时长的软件试用期,试用期内软件产品存在使用时长及订单笔数等限制,具体以店铺工作台展示的为准

(二)【店铺认证】为保证您的权益,您应当优先完成店铺主体认证,如因您未及时、准确地完成店铺认证导致您无法实现部分权益的,由您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店铺转让】由于集通店铺是您宝贵的虚拟资产,为了保护您的权益,集通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店铺转让规则及流程。仅有当法律明文规定、司法裁定或符合集通制定的店铺转让规则及流程的情况下,您方可进行店铺转让。您的店铺一经转让,该店铺项下的权利义务将一并转移。除此之外,您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您的店铺,否则您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

(四)【店铺资料】您应当保证在店铺创建、认证等环节中提供的信息及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如您提供的信息虚假或不准确的,集通发现后,有权依据相应规则对您采取违规处置措施,由此导致的后果应当由您自行承担。当您的企业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及行政许可等信息发生变化时,您应当及时通过店铺后台进行信息更新。

(五)【店铺回收】如您的店铺在软件试用期或服务期到期时,未及时订购集通软件的,您的店铺将进入打烊状态,进入打烊状态后,集通将关闭您在集通店铺后台的管理权限,您的店铺将无法正常对外经营,且集通将不再对外展示您店铺内的商品信息。

(六)【店铺安全相关】

1.您应当谨慎设置店铺内的员工帐号权限,特别是高级管理员及财务等涉及店铺资金处置权限的角色,如发生员工变动时及时更新店铺内的员工帐号权限。

2.经您设置的各类员工帐号项下所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您的行为或已获得您的授权而进行的行为,您应对该操作依法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购买商品/服务及披露信息)。

3.您理解并同意:因黑客行为、他人诈骗行为或您保管疏忽导致帐号非法使用,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集通将积极配合您提供相应的帮助,但集通不因此而承担责任。

 

三、集通服务使用规则

(一)【云服务费】为保证您在集通店铺内的交易顺畅进行,集通将就您店铺产生的交易订单收取相应的云服务费,云服务费收费标准以《集通云服务收费规则》为准。

(二)【禁止行为】当您使用本服务发布信息及其他实施行为时,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规范性文件、本协议及各项集通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不会利用本服务从事下列行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规范性文本、本协议及各项集通规则的任何内容;

2.政治宣传、淫秽色情、封建迷信、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3.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4.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的;

5.侮辱、诽谤、恐吓、泄露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6.妨害互联网运行安全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社会公共道德及社会公共利益的;

7.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等的行为,包括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或扰乱集通正常运营的;

8.为其他第三方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本协议及集通规则约定禁止内容提供任何便利的。

(三)【违规处理措施】当您违反承诺,从事上述禁止行为的,一旦被集通发现并认定的,您了解并同意集通可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处理措施,具体以相应规则为准:

1.删除、屏蔽违规信息;

2.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集通服务;

3.移除您的店铺及店铺内的相关数据及资料;

4.将对您的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集通官网上予以公示。

(四)【关联店铺如经集通排查您在集通生态内存在关联店铺的,同时该关联店铺出现类似违规情形的,集通可对您的关联店铺采取本条第(三)款中的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

(五)【赔偿责任】如因您违反从事上述禁止行为的,您应独立承担责任;如由此造成集通及第三方损失的,您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1.如您行为使集通遭受损失,您应赔偿集通直接经济损失及对外支付的维权费用(包括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下同);

2.如您的行为使集通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交易对方及第三方主张权利,集通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交易对方及第三方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直接损失及维权费用损失向您追偿;

(六)【交易纠纷处理】

1.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应当尊重和平等保护交易对方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与交易对方之间的交易纠纷。当您在使用本服务中与交易对方产生交易纠纷,您及交易对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1)与争议相对方自主协商;

2)使用集通提供的客服介入服务;

3)请求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4)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5)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您选择使用集通提供的客服介入服务,或交易对方向集通投诉且您未选择其他争议处理途径的,则表示您认可集通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根据其所了解到的争议事实并依据集通规则所作出的决定(包括调整相关订单的交易状态、判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等)。在集通处理决定作出前,或您对集通处理决定不满意的,您均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如您可提供有效证明证明已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的,集通可暂停争议处理程序。

 

四、知识产权

(一)双方各自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网页、文字、图片、图像、商标、标识、音频、视频、图标、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所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均仍归各方单独享有,并不会因为双方签订或者履行本协议而转归对方享有,或者转归双方共同享有。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传、下载)。

(二)集通与您均应当保证与软件/商品相关的专利、商标、名称、特有标识、装潢、技术秘密、图片等已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获得了合法授权或许可。如有任何第三方就一方侵犯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原因向另一方提起诉讼、主张索赔的,责任方应当独立处理相关纠纷,赔偿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并使另一方免责。

(三)您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签署后,集通可能在集通官网、宣传资料、媒体渠道等页面及资料使用您的品牌、商标为您进行宣传或宣传集通软件产品及服务,但该等宣传不得有损您的品牌声誉,您同意授权集通为上述目的使用相关知识产权,该授权许可是免费的、非独家的。

(四)您理解并同意,出于与第三方合作推广您店铺商品的目的(如微信识物等),集通可使用(包括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等及可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您发布的商品信息、图片、商标等信息。如您不想在合作方处再继续相应的商品推广展示,则可联系集通客服申请退出展示。

(五)当您使用集通的品牌标识时,不应当有损集通的品牌商誉。如您违反本协议约定使用集通的品牌标识,集通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并要求您承担赔偿责任。

 

五、商业贿赂

如一方向另一方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商务洽谈范畴的利益,则可视为一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发生上述情形的,守约方可立即终止与违约方的所有合作并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及/或赔偿金,该等金额以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贿赂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作为计算依据。

 

六、数据安全

(一)集通将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保密措施,以保障您与交易对方个人存储在集通的数据安全。

(二)为保障您的合规经营,集通会为您同步生成《商家隐私声明》。

(三)您承诺并保证,已根据有关数据保护法律的要求,建立了适当的数据安全能力,落实了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并定期检查、评估上述管理和技术措施的有效性,以防止数据遭受泄露、损毁、丢失或被篡改。针对因使用本服务而存储在集通服务器内的各类数据信息(含交易对方个人信息、您的运营数据及集通为提升您的运营效益而提供的数据),您应当在本服务之外采取合理安全的技术措施,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性。

(四)您使用本服务时,可能需要自主引入外部数据,如在合作数据进入集通的系统及存储空间前,发生任何数据泄露、损毁、丢失或篡改等数据安全事件,由您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您应当保证引入的外部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您应当自行承担引入外部数据行为(包含数据导入、处理和使用等)导致的不良后果,如因此造成交易对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上述原因导致集通遭受损失,您应承担集通的损失。

(五)在服务过程中,如因您未采取合理措施导致数据泄露的,您应当:

1.及时通知集通,集通将协助您采取预防或补救措施,以降低个人信息安全风险。

2.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规定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或公告等方式告知受影响的交易对方。

3.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规定将安全事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4.如因您未能及时将安全事件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和/或向主管部门上报,您应当自行承担因迟延告知和/或上报造成的损失和处罚。

 

七、个人信息使用和保护

(一)【数据归属】

1.针对交易对方个人信息,交易对方授权给您的个人信息,您是数据处理者,集通作为您在集通生态内的受托人;交易对方授权给集通的个人信息,集通为数据处理者;如交易对方同时授权您与集通的,则您与集通分别为该部分个人信息的处理者,各自根据交易对方授权的目的进行数据的使用和处理。

2.业务开展过程中您的店铺产生的运营数据,您是该部分数据的所有者,集通是您的授权处理者;集通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处理结果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归属于集通,且是集通的商业秘密。未经运营数据所有者的同意,您与集通均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运营数据,亦不得将前述运营数据提供给他人。

(二)【个人信息保护】

您使用本服务收集、储存、处理、使用的交易对方个人数据和实施与这些数据有关的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您应当遵守与法律法规、本协议和集通规则的规定。

2.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隐私保护政策以收集和使用交易对方的个人信息,这些政策能够清晰并准确地向交易对方说明您收集的个人信息范围、使用目的、如何使用这些信息(包括与第三方的共享、转让、委托处理、跨境传输情况及销毁)及如何保障交易对方的个人主体权利。您出具的隐私政策内容应至少遵从本协议以及集通的隐私保护政策的要求。

3.如果您需收集交易对方个人信息,您应在向交易对方请求获取交易对方个人信息时同步告知数据收集范围、使用目的及相关业务场景,并取得交易对方的明确同意。除非另行获得授权或同意,否则您仅能在相关业务场景所需的最小限度内收集和处理交易对方个人数据。如交易对方向您或集通提出个人信息行权要求(包括知情、决定、限制处理、查阅、复制、转移、可携带、更正补充、要求解释及代行使)时,您应当向交易对方提供行权的途径和方法,以便他们可以自行完成行权,同时您应当确保相关举措是被切实执行的。如您需要集通配合响应个人信息主体的请求,集通将在合理的代价和时限内,协助您响应个人信息主体的合理请求。

4.在未获得交易对方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您不得将交易对方的个人信息进行跨境传输或共享给其他第三方。所有相关数据的传送都只能在现行的隐私和数据保护法律的允许下进行。

 

八、免责声明及有限保证

(一)集通有权对您使用本服务发布的内容、信息进行核查,必要时通知您删改。集通有权利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本协议及集通规则约定的内容、商品/服务予以删改或直接进行商品/服务的封锁、下架处理。同时,鉴于集通生态内存在海量信息,且互联网环境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的特点,集通的前述核查、删改等行为不为集通设置任何义务,也不免除您依据法律法规、本协议及集通规则应承担的责任

(二)【交易纠纷处理决定】当您及交易对方接受集通提供的客服介入服务时,集通的客服人员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您及交易对方提交的凭证进行判断。因此,除非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集通对交易纠纷处理决定免责

(三)【产品及服务更新】为了向您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集通将不定期对服务的内容及系统进行更新,部分更新可能对您使用的服务进行限制。为了保证您可以正常使用集通服务,集通建议您随时核对并下载、使用最新的集通产品及/或服务。

(四)【其他免责情形】集通依据法律法规、本协议及集通规则等约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下列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您同意并理解集通无须承担相应责任

1.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法律法规颁布调整、罢工(任一方内部劳资纠纷除外)、动乱、疫情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因集通设备以外的网络、故障设备或配置调整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电信/电力线路故障;

3.网络安全事故,如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4.因您原因而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您疏忽引起的,因您未按照集通官网或软件操作页面说明引起的情况;

5.集通通过集通官网等方式预先通知您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

6.其他非集通过错,集通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况。

(五)于任何情形下,集通基于本协议及相关软件服务向您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总额,不超过您就造成您损失的集通软件服务已经向集通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同时集通不对您的任何间接的、偶然的、特殊的或惩罚性的损害和损失(如利润损失、机会损失、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声誉/商誉损失或损害等)承担责任,无论基于协议、保证、侵权或任何其他责任理论,不论集通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上述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

 

九、通知与送达

(一)【通知实时关注】集通将选择向您进行店铺认证、更新时预留的电话、电子邮件地址、营业执照所载联系地址、法人身份证地址或店铺站内信等联系通道的其一或若干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二)【通知的送达】本协议签订或履行过程中,集通向您寄送的书面通知,在交邮后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书面通知形式还包括但不限于在集通公告、向您发送电子邮件、平台站内信、系统信息、手机短信、微信消息和传真等电子方式,在采用电子方式进行通知的情况下,发送当日即视为送达。

(三)【法律文书送达】对于使用本服务而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及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通过您在店铺认证、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营业执照所载联系地址、法人身份证地址以及在注册集通用户时生成的帐号进行送达,诉讼管辖法院及仲裁机构向您提供的任何送达地址寄送文件,您或其代理人签收之日均视为已送达,电子信息一经发送至您预留电子邮件地址均视为已送达。

(四)【联系方式实时更新】您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因您提供的电子送达地址有误或不明确,或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诉讼管辖法院、仲裁机构,或您及您指定的签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集通、诉讼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发出的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或邮件送达的,电子信息一经发送至您预留电子邮件地址视为已送达,通知或法律文书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您及您指定的签收人拒绝签收寄送文件,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将文件留置,亦视为送达。如因您提供资料失实、不详尽或资料更新不及时导致的后果及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十、协议的终止

(一)【终止情形】当出现下列情形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1.满足集通要求的店铺删除条件后,您通过店铺删除功能删除集通店铺的;

2.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确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3.由于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及集通规则,集通依据本协议关闭您的店铺,终止与您的合作的;

4.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二)【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1.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并不免除您依据本协议应当承担的售后服务、产品质量保证、数据安全及个人隐私保护责任,您仍应履行上述责任;如在本协议终止后,因售后服务问题、产品质量问题、数据安全问题及个人隐私保护问题导致集通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商家仍应承担其责任。

2.由于您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终止或解除的,则集通仍可依据本协议要求您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一)【签订地】本协议签订地为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

(二)【法律适用】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三)【管辖】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双方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裁决。

(四)【条款独立性】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条款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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